买牛奶赠碗、买冰箱赠锅具、买家具送抱枕……眼下,购物送赠品已成了商家广泛选用的促销方式,但当赠品呈现质量上的问题时,商家往往又以赠送为由,回绝售后服务。近来,江苏省镇江市顾客协会就处理了两起有关赠品质量上的问题的投诉,协助顾客处理了胶葛。
据了解,镇江才智315渠道收到顾客董先生的投诉,他在超市花费17.9元购买了一盒巴氏鲜牛奶,牛奶盒上绑缚附赠了一个玻璃碗。回家后,董先生发现,赠送的玻璃碗没有品牌、产品合格证、出产厂商等标识,归于“三无”产品。顾客翟女士投诉反映,她在珠宝店购买了一个钻石吊坠,商家配套赠送了一根项圈,但是佩戴了不到10天,项圈就断了。翟女士去店里找商家处理,商家说赠品不包售后。
镇江市消协表明,顾客获得的赠品尽管不需求付费,但条件是有必要购买产品才干获得,顾客获得赠品是附责任的,并非无偿。因而,赠品也是买卖合同的内容,与合同中其他产品的性质、要求相同,经营者应当按约交给,并有责任确保赠品契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赠品质量不契合规则规范要求、缺斤少两乃至赠品久拖不送等行为,损害顾客的合法权益。经调停,两起投诉均达到一致意见。
镇江消协提示顾客,面临赠品促销,一定要检查所赠产品的标签标识、外包装及产品质量,看其是否标示厂名、厂址、商标、合格证、运用说明书、需求留意的几点等内容,谨防赠品归于“三无”产品。假如赠品不能当场实现,应要求商家要把赠品的相关联的内容写入合同或购物凭据,并载明详细的赠送时刻及违约责任。(薛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