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提示:某企业未提交配方研制陈述和安全性资料,在旧注册配方的基础上添加某食物养分强化剂,出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该行为是否违法?……(国际食物网-)
某企业未提交配方研制陈述和安全性资料,在旧注册配方的基础上添加某食物养分强化剂,出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该行为是否违法?
该行为违法,婴幼儿配方乳粉未按规则注册、存案即出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婴幼儿配方食物出产企业应当将食物质料、食物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案。
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制陈述和其他标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资料。